
大眾網記者 王宗陽
近日,成都女司機變道被暴打廣受同情,然而打人者行車記錄儀視頻曝光后,劇情反轉,被打女司機盧某遭網友“人肉”,身份證、生活照、違章記錄甚至開房記錄等個人隱私被曝光,其中不乏虛假信息。
這次人肉搜索事件對女司機的人格造成了嚴重傷害,這種網絡暴力受到眾人譴責。大眾網記者搜索了十幾年來的網絡暴力,整理出十大人肉搜索事件,發現人肉搜索副作用極大,對當事人構成了嚴重的傷害,有的導致了當事人的死亡。
在成都市嬌子立交處,一名男司機將一女司機逼停后當街毆打,35秒內四次踢中女司機臉部,整個過程觸目驚心。
“人肉”暴力再度來襲 成都被打女司機遭網絡“扒皮”
5月3日下午,一段35秒視頻網上瘋傳:在成都市嬌子立交處,一名男司機將一女司機逼停后當街毆打,35秒內四次踢中女司機臉部,整個過程觸目驚心。事件曝光后,被打女司機受到網民廣泛同情。
然而,隨著男司機張某行車記錄儀視頻的曝光,不少網友轉而譴責女司機盧某的“路霸”行為。對盧某的反感很快在網絡上蔓延,有網民開始在網上對盧某進行人肉,先后翻出了她的駕駛違章記錄、個人身份信息,甚至是開房記錄等等,事件再度擴大化,盧某家人懷疑有人雇用水軍,侵犯了盧某的名譽,并提出要報警,就連病房也不準無關人員擅自進入。
在這一事件中,盧某被人肉,人格受到傷害,一起交通糾紛演變成網絡暴力事件。交警網友@無敵餅干姐對此評論道:交通違法就說交通違法,把人家開房記錄曝出來,也不能證明打人就是對的。網友“有話好好說不要發自拍好嗎”說,現在反轉愈演愈烈,不知道哪的警察直接把女司機個人信息人肉出來全部曝光。現在就是這樣,整你就先從道德上搞臭你。可開車是開車的事兒,跟開房有什么關系?
翻翻十大“人肉”事件 僅有兩起被追責
2001年,有網民在貓撲網貼出一張“自己女朋友”的美女照片,引起網友關注并開始搜索。很快,這名叫“陳某某”的女子大量個人資料被公布于網絡。“陳某某事件”被視為人肉搜索的第一例,不過那時候還沒有“人肉”的說法。
自該事件之后,網絡暴力愈演愈烈。
2006年2月,一網友公布了一組虐貓視頻截圖,一名時髦女子用高跟鞋將小貓踩死。不久,有網友發出“宇宙通緝令”,不少網友懸賞捉拿“兇手”。很快,該女子虐貓地點和她的工作單位等信息曝光。事件的結果是,虐貓女被解除職務。
2007年12月29日,北京一女白領跳樓身亡。她在“死亡博客”中將尋死原因歸咎于丈夫的不忠,并在博客上貼出丈夫和第三者的照片。隨后,有網站將該女子丈夫的住址、工作單位等信息全部披露。部分網民到該女子丈夫和其父母住處騷擾,甚至在墻壁上刷寫“逼死賢妻”、“血債血償”等標語。最終,法院宣判該女子丈夫起訴的三家網站賠償8000元。
2008年5月21日,一段視頻中一名女子用輕蔑的口氣大談對四川地震和災區難民的看法,臟話充斥其中。隨后,有網友發帖披露該女子的詳細信息,包括身份證號、家庭成員、具體地址、QQ密碼以及家人的電話。警方將視頻中的女子拘留,隨后,該女子公開道歉。
2009年4月24日,一名“90后”女孩在豆瓣網上發了一篇《誒!真該買個私人飛機》日志,后被網友稱為“暈機女”。很快,該女孩的各種信息被公布,不少網帖充斥攻擊性語言。女孩委托律師發聲明,希望網友停止傳播。
2010年12月8日,陳女士和一名環衛工人因口角打起來。經調解,陳女士賠了環衛工人500元錢。然而,事情經過被網友發到網上,同情環衛工人的網友將陳女士店面位置、老公的電話號碼、車牌號碼等信息進行了公開。陳女士頻頻受到電話辱罵,生意也受到影響。陳女士無奈之下,只好向媒體求助希望平息此事。
2013年5月24日,有網友發微博稱,在埃及盧克索神廟的浮雕上看到有人用中文刻上“丁某某到此一游”。隨后,有網友人肉出丁某某的初中就讀信息。丁某某父母為孩子的行為道歉。
2013年7月28日,14歲的潘某某因對足球明星出言不遜,結果手機、地址、學校、家人被一一曝光。潘某某被粉絲上門圍堵,驚動警察。一度傳出潘某某自殺的消息。
2013年12月2日,高中生琪琪(化名)到某服裝店購物,被店主懷疑偷了東西。該店主將其購物時的監控截圖發到微博上,并稱她是小偷。同日,琪琪所在學校、家庭住址均被曝光。12月3日,無法忍受壓力的琪琪跳河身亡。法院以侮辱罪判處服裝店店主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6月30日,一段“地鐵9號線男子摸女生大腿”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被騷擾的當事女乘客報案后男子否認騷擾行為。事件持續發酵后,多名網友公布了騷擾男及其妻女的照片、電話、住址、單位等具體信息。男子家庭被不斷騷擾,男子最后不得不辭職。
看看“人肉”三種形式 虛擬網絡“逼宮”現實生活
人肉搜索之所以以“人肉”命名,是因為與百度、Google等利用機器搜索技術不同,它是利用問、答式搜索來提純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實際上是通過其他人來搜索自己搜不到的東西。
據大眾網記者了解,人肉搜索最常用的網站是“百度知道”等提問回答類網站。先是一人提問,然后八方回應,通過網絡集合廣大網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真相與隱私,并把這些細節曝光。
大眾網記者總結了近幾年來的人肉事件,發現網絡暴力主要有三種表現形式。首先是網民對未經證實或已經證實的網絡事件,在網上發表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失實言論,給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其次,在網上公開當事人的隱私,侵犯其隱私權。第三,對當事人及其親友的正常生活進行行動和言論侵擾,嚴重影響其正常生活。
人肉搜索的參與者也可以分為三類。一是主要事件的發布者,也就是最初在網上公開事件的人。二是跟帖者,他們中有真正的討伐者,也有惡搞的跟風者和無意識的參與者。第三是真正的討伐者,他們往往是在事件公布以后,對事件當事人進行惡意口誅筆伐的狂熱分子,不但刻意攻擊當事人,而且會用極富煽動性的語言去感染其他網民。
掂量掂量“人肉”后果 亂“人肉”最高賠50萬
通過上述十大案例不難看出,網絡暴力不同于現實生活中拳腳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為,卻借助網絡的虛擬空間走進了現實,把事件當事人的真實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細節等個人隱私公布于眾,用語言文字等對當事人進行傷害與誣蔑。這些惡語相向的言論、圖片、視頻的發表者,往往是一定規模數量的網民,他們對當事人信息的散布與評論,已經嚴重影響了對方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嚴重后果,甚至是直接導致當事人的死亡。
由于網絡的虛擬性,人肉搜索的參與者都可以隱瞞或編造自己的身份,這種身份的隱匿又使得法律和道德失去了約束力。然而,人肉搜索并不是“法外之地”。
大眾網記者采訪了濟南市律師協會法律援助與公益委員會委員、山東齊鼎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曉燕。據介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人肉搜索造成他人損害的,最高可賠50萬元。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公開自然人基因信息、病歷資料、健康檢查資料、犯罪記錄、家庭住址、私人活動等個人隱私和其他個人信息,造成他人損害,被侵權人請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山東省政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委員吳寶安建議,應在全社會倡導文明的、負責的網絡行為,加快對個人信息保護的立法研究,盡快出臺相應的法規、制度,加大依法懲治的力度,通過法律手段規范人們的網絡行為,凈化網絡環境。
大眾網原創深度調查欄目《獨立調查》,于2009年12月1日創刊,以每周至少一期的頻率刊發,先后獲評中國互聯網站品牌欄目,山東新聞獎名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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