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的新聞娛樂化現象越來越受到傳媒界的關注:娛樂新聞的比例加大,富有人情味、趣味性的“軟”新聞在新聞報道中大行其道,嚴肅的新聞被娛樂的手法軟化而包裝成“娛樂信息”,強化新聞事件的戲劇性懸念或煽情性刺激的方面,新聞越來越故事化、文學化。這些現象帶來了媒體產業的表面繁榮,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
一般認為,公眾利益包含了全面、多元、獨立、平等、不迎合等五大原則。如果其中有一條原則被違反,就意味著公眾的利益被侵害。隨著新聞娛樂化現象而出現的問題是:大眾傳媒的責任感被忽視,嚴肅的新聞原則遭到了商業邏輯的踐踏,公眾利益也受到市場規則的威脅,成為商業利益的犧牲品。
迎合受眾口味的娛樂遮蔽了對重大新聞的報道
新聞娛樂化浪潮之下的媒體總是把公眾的注意力從重要的事務上引開,那些無關緊要、瑣碎的名人趣事、日常事件及帶煽情性、刺激性的犯罪新聞、暴力事件、體育新聞、花邊新聞等軟性內容成為新聞的重點;對人們的切身利益有著重大影響的硬新聞,如:有關公眾利益的勞動權利、生態環保、高新科技、行業危機等方面問題卻在逐漸地減少。
在世界足球豪門皇馬來華獻技期間,云南省大姚縣發生了6.2級強烈地震,死傷幾百人,估計直接經濟損失在10億元以上。但是媒體對這起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事只是例行報道,而將相當大的精力投到一場對空前的“皇馬新聞大戰”中。一時間,關于豪門巨星的消息滿天飛,似乎全中國人民都需要皇馬,足球在中國是天大的好事,小貝的發型、內衣比災民的口糧和帳篷更重要。在這次媒介事件的報道中,很多媒體為了獲取更多的“眼球”,不惜放棄神圣的職責,將公眾利益拋至腦后。
美國的新聞編輯肯特·庫柏(Kent Copper)曾提出“知情權(the right to know)”的概念。其基本含義是:公民有權知道他應該知道的事情,國家應最大限度地確認和保障公民知悉、獲取信息的權利,尤其是政務信息的權利。
在現代社會,對社會公共事務的了解和知情,很大程度上要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新聞信息的報道。然而,大眾傳媒一味迎合受眾的娛樂口味而忽視社會的重大事件,造成了對大眾知情權的損害。公眾利益所包含的不迎合及多元、全面的原則也被踐踏。
對利益集團私利的追求削弱了媒介的公益性
新聞媒介是一個必須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具有特殊屬性的產業。但是越來越多的商業因素的介入,社會效益逐漸被忽視,而經濟效益越來越成為很多媒體追逐的主要目標。表現為媒體替利益集團的私利服務,而置公眾利益不顧,媒介的公益性日益削弱。
兼聽權指的是公眾通過媒體獲得全面公正的客觀報道或從不同媒體聽取彼此各不相同的信息和觀點的權利。兼聽不同于多聽,多聽可能包含著重復,而兼聽必然包含著差異乃至對立。正是通過多種觀點的呈現,公眾才得以在最大程度上了解事實的真相。這一切也只有在媒介完全獨立的前提下才能實現。
新聞娛樂化背景之下的媒體對于涉及自身利益的新聞,往往用娛樂的幌子掩蓋不同的聲音。他們僅僅傳達一方的意見和觀點,給公眾認識事件的本來面目帶來相當的難度。公眾只能跟著媒體的鏡頭去了解新聞事件,而不能從另一方面、另一角度的獲知更多信息,以作出自己獨立的判斷。英美媒體對國際事件的報道就體現出這樣的原則。我們可以從伊拉克戰爭報道中就能看出:媒體大力渲染女兵林奇的傳奇經歷,狂炒田納西州的父子兵,不遺余力地描繪薩達姆藏身的“蜘蛛洞”。淡化了人民對戰爭合法性的質疑,掩蓋反戰的聲音。
對于應該如實傳播新聞事實的媒體來說,對兼聽權的踐踏違反了最基本的報道平衡原則。廣大公眾自由選擇、獲取全面信息的權利被利益集團所剝奪。
重新拷問媒體的社會責任
新聞傳媒應該是負責任的公共信息傳播者,還是以市場為導向的經營者?在市場經濟觀念還沒有深入人心之前,這也許不是一個令新聞實踐者頭痛的難題,甚至不成為問題。然而,現在卻成了擺在人們面前不得不解決的矛盾性難題。
拉爾夫·D·巴尼(Ralph D. Barney)認為,“民主社會需要依賴大眾傳媒的新聞記者提供多樣化的訊息和意見。只要大眾傳播媒介盡可能地向公眾提供可供選擇的意見,就是履行了媒介的道德責任。”在現代社會,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生產力的不斷提高,客觀世界的變動和社會的變革在不斷加劇,人際信息交流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需求,受眾獲得信息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傳媒的提供。
但必須注意的是,社會上的信息紛繁復雜,有關系到人類生存的生態環境問題,有威脅個人切身利益的經濟事件,也有提供休閑消遣的娛樂……。是提供給大眾嚴肅的政治、經濟、社會方面、有助于決策的事實,還是選擇成本低卻受歡迎的、突出消遣娛樂功能的新聞信息?在市場為導向的媒體經營體制下,按照商業利潤最大化的原則,許多媒體選擇了后者。新聞娛樂化現象盛行產生的后果就是媒體得到了暫時的經濟利益,而公眾卻失去了決策參考的依據,公眾利益受到了經濟利益的嚴重侵害。
新聞專業主義強調傳媒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子系統的收集、整理、傳播信息的功能和責任。這種原則著眼于受眾的知情權和接近權,以“公正、公開、公平”為目標取向,強調傳媒作為“社會公器”,對社會成員及公眾的利益負有責任。
“若由我來決定,我們是要一個沒有報紙的政府,還是沒有政府的報紙,我會毫不遲疑地立即回答:我寧愿要后者。”杰斐遜在說這番話的時候,顯然強調的是媒體作為社會公器的作用。
(作者單位:南昌大學新聞與傳播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