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撿2萬元因“歸還不及時”被開除
2011-02-26 14:38:00 作者:郭小川 來源:揚子晚報

當地論壇熱議此事。
清潔工撿到2萬元帶回家過夜 因“歸還不及時”被開除
當事人稱“好事做不得”,管理方稱“按規定辦事”,孰是孰非在南通當地引發熱議
郭小川
一名在沈海高速如皋服務區內做保潔的女工,深夜撿到一個錢包后沒有上交,而是帶回家。根據監控錄像,交警帶著失主找到清潔工后,清潔工將裝有近2萬元現金和重要證件的錢包交還失主,并謝絕了酬謝。但此后,這名清潔工所在單位卻以“還款不及時”為由,將其開除。該女工感覺自己很冤,“好事難道做不得?”而服務區相關人士則稱是按規定辦事。孰是孰非,雙方各執一詞,并在當地引發眾多議論。
撿到錢包后 清潔女工拿回了家
1月19日22時左右,沈海高速如皋服務區內寒氣逼人,服務區女清潔工、45歲的劉女士正在進行保潔。在廣場上,她突然發現一只錢包躺在地上,打開后,只見里面裝著厚厚一沓百元大鈔以及身份證、銀行卡等重要證件。
而此時,山東籍駕駛員侯某正開著豐田大霸王在沈海高速上行駛。當侯某行至太倉時,突然發現自己的錢包不見了,里面裝有1.9萬多元現金和證件,想起自己剛才在如皋服務區如廁,他趕緊撥打南通市交巡警高速三大隊電話求助,并快速掉頭返回服務區。
接到電話后,民警常如銀很快趕到服務區,但并未發現侯某所描述的錢包。通過調閱服務區監控錄像,發現侯某的錢包被一名清潔女工撿走了,而此人正是劉女士。
劉女士撿到錢包后,并未立即交給在服務區執勤的保安或服務區負責人,而是在下班后,將錢包帶回了位于如皋市林梓鎮林梓居委會的家中。
昨天晚上,劉女士告訴記者,因為手機沒電了,一直處于關機狀態。“我準備等天亮了,把錢包交給林梓派出所去處理。”劉女士說。至于為什么不立即將錢包交給執勤的保安或服務區負責人,劉女士則對記者說,“保安不是警察,這么多錢我不相信他,當時服務區主管也不在。”
民警找上門 錢包歸還失主
劉女士沒有想到,心急如焚的司機侯某在民警的幫助下,已鎖定了撿錢包者。民警立即通過服務區相關人員撥打劉女士的手機,希望能追回錢包,但發現其手機已關機。為防止夜長夢多,民警帶著司機摸黑找到劉女士家。此時,已是次日凌晨1點左右。
劉女士說,自己沒想到失主和警察會找上門來。據警方相關人士透露,當時找到劉女士后,對自己撿到錢包一事,她承認得“并不是很爽快”。民警勸導劉女士說,監控錄像已記錄下了其撿到錢包的事實,如果自己能及時、主動地將錢包交給失主,還是一件好事。最后,當著失主侯某的面,劉女士將錢包拿出來交給了民警。經清點,里面現金分文不少,證件俱在。
昨晚,面對記者采訪,劉女士一直在稱自己被冤枉了,也不是不愿意將錢包拿出來。“錢包我是在服務區廣場的天橋下撿到的,那個人說在廁所門前丟的錢包,兩個地點還離得有一些距離,我看他說的不對,就沒有很快給他。”劉女士這樣解釋說。
她還告訴記者,失主侯某拿到錢包后對她說了感謝的話,并拿出1000元感謝自己,但被拒絕了。“不是自己的錢,我肯定不能拿。人家就是不找過來,我還是會把錢包還給他,”劉女士說,“我不會做這種昧良心的事。”
歸還不及時 “拾金不昧”遭開除
劉女士沒想到,她自己眼中所做的好事,卻成了被砸掉飯碗的緣由。第二天,她一上班,就被服務區清潔服務項目負責人通知,因她撿到他人失物后歸還不及時、不積極,違反公司相關規定被解聘。
對這個結果,劉女士稱自己“冤得沒處去說理”。她告訴記者,自己2008年6月到這個服務區做清潔工,也對服務區內裝有監控的事很清楚,自己不可能在監控的監督下,還將撿到的錢包據為己有。“我憑良心講話,一個女人,哪會想得那么復雜,怎么會做這種事?”她對公司將自己解聘憤憤不平,“我撿了錢包,分文不少還給了人家,現在還把我開除了。真是好事做不得,做了好事也會成壞事……”
既然撿到的錢包已經還給失主,為什么服務區還要開除劉女士呢?昨晚,記者希望找到服務區相關負責人了解情況,但多方聯系未果。24日,沈海高速如皋服務區清潔服務項目負責人楊先生在接受南通電視臺采訪時,承認公司開除劉女士,是因為她撿到錢包后歸還不積極。“根據相關制度,工作人員撿到失物后,應及時交給單位或失主。”楊先生說,高速公路服務區是服務性行業,工作人員應注意自己形象。
本報記者 郭小川

相關閱讀
您對其他相關新聞感興趣,請在這里搜索
大眾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大眾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未經大眾網的書面許可,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大眾網的各項資源轉載、復制、編輯或發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場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資訊散發給其他方,不可把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務器或文檔中作鏡像復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眾網的任何資源。若有意轉載本站信息資料,必需取得大眾網書面授權。
2、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大眾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大眾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轉載其他媒體之稿件,意在為公眾提供免費服務。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不想在本網發布,可與本網聯系,本網視情況可立即將其撤除。
4、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30日內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