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跌倒老人,扶還是不扶,讓許多人糾結。記者對近年來媒體報道的全國15起攙扶街頭摔倒老人反被“誣陷”的事例進行統計分析,發現被攙扶后“誣陷”好心人的,基本上都是老太太。而受到“誣陷”的,多為青壯年男性。
專家呼吁,應對誣陷者建立追責機制,讓他們為自己的不良行為付出代價。
統計顯示
跌倒加“誣陷” 多是老年女性
記者統計發現,近年來15起相同案例中,倒地被扶起后,聲稱攙扶者“撞人”的,有13人是老太太。
分析:中天問明心理咨詢機構心理分析師王婧表示,相對于老年男性而言,老年女性疑心更重、遇事更謹慎。當她們不能準確斷定肇事者時,有的人寧可相信給人“攻擊者”形象的攙扶者就是肇事者。
不依不饒的 多為老人子女
記者在統計中發現,事發后對攙扶者最不依不饒的,多是老人的子女。15起案例中,13起案例中老人的子女,扮演了“代言人”的角色,且部分人態度蠻橫。
分析:王婧認為,一些老年人受傷后表達含糊,不能清晰表達出“懷疑”和“確定”,從老人的只言片語中,家屬認為老人確實是被攙扶者撞傷的,因此言辭激烈。而子女的態度會強化老人對攙扶者的“懷疑”。
樂于助人者 近半是青年
經過統計記者發現,助人為樂反被“誣陷”的當事人,從年齡上看,以青年人為主,占到將近一半;從性別上看,基本為男性,女性只有兩例。
被“誣陷”后,所有人都出現了“憤怒”、“難過”、“心寒”等負面情緒,一些人的生活受到影響。
分析:王婧說,從心理角度講,青壯年男性,很容易讓年邁老人下意識里產生一種“攻擊者”的印象。因此,這些青壯年男性最易被懷疑上。
賠償者“服軟” 均因無旁證
記者在統計中發現,在15起案例中,確定賠償老人損失的占了三分之一。從賠償數額上看,多數在5萬元以上。
攙扶者最終被判賠償的,具有一個共同特征:事發地既沒有監控探頭,也無法聯系到目擊者。
分析:中國社會科學院教授莫紀宏表示,法律審判的結果和理由既要公正,同時也要注意給社會帶來的影響。在沒有辦法查明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一定要嚴格遵守“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規則。如果被救老人提出自己有被撞事實,就應該由他來提供證明。
專家建議
建立追責機制
問責誣陷者
記者發現,盡管有6起案例,目擊者和監控錄像已經板上釘釘地確認攙扶者的冤屈,但結局只是家屬帶著老人一走了事,“誣陷”者沒有受到任何形式的懲罰。
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應對那些誣陷者建立追責機制,讓他們為自己的不良行為付出代價。同時建立全國通報機制,以起警示作用。
律師提醒
扶人前
最好用手機錄音
劉琳表示,路遇老人跌倒應該相助,但是否應在第一時間上前攙扶,應具體分析。他建議,路人首先應上前問清情況。如果可能造成他人的傷害擴大,應該立即撥打120求助。如果經過問詢,受傷老人是可以攙扶的。在攙扶前,最好先觀察周圍有無目擊者并留下聯系方式。最好用手機錄音,讓老人親口確認自己摔倒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