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教育部正式公布《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征求意見稿)、《小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征求意見稿)和《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征求意見稿),12月30日前,公眾可通過信件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對“標準”提出意見。
“教師專業標準”框架由基本理念、基本內容與實施建議三大部分構成。基本理念提出教師要以學生為本,師德為先,能力為重,終身學習;緝热萦删S度、領域和基本要求組成,分別對幼兒園、小學、中學教師的專業理念與師德、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提出約60條具體要求。實施建議分別對教育行政部門、教師教育機構和幼兒園、中小學及教師提出了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