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9日報道,西安。
2月26日,華商報A04版刊登了《我省首例“套路貸”涉黑案 8人團伙受審》的報道。昨日上午,該案公開開庭宣判。主犯韓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其余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8個月至1年4個月不等。
新城區法院審理認定,2016年10月,被告人韓某某等人在西安市中貿廣場租賃寫字間,非法設立金雨空放小額貸款公司,開展非法放貸業務,收取高額利息及名目繁多的各種費用。截至2018年1月,該組織共非法放貸306萬元,非法獲利113萬元。
在借款人逾期后,采取辱罵毆打、威脅恐嚇、夾擊身體敏感部位、噴辣椒水、踩腳趾、煙頭燙、“架飛機”、電擊等惡劣手段暴力討債,還采用“套路貸”手段騙取他人財物,逐步形成一個以韓某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為攫取非法利益,增強犯罪能力,先后實施了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非法侵入住宅、詐騙等11起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擾亂正常金融秩序,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利,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根據相關法律,新城區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及詐騙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韓某某有期徒刑16年,并處沒收財產50萬元,罰金9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其余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8個月至1年4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