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新聞
海報新聞首席記者 張海振 記者 文露漪 江蘇南京報道
4節5號電池,每年更換一次花費十幾元錢,這筆錢到底該由誰來掏?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卻成為南京一小區住戶與燃氣公司之間的訴訟焦點。
自2022年起,南京港華燃氣有限公司陸續將居民小區內的傳統機械式燃氣表更換為新型智能燃氣表。但居民們很快發現,智能表要靠電池“續命”,電池電量一耗盡,燃氣供應立馬就“停擺”,這讓他們很苦惱。智能燃氣表的電池到底該由誰負責更換、費用又該由誰承擔?多次協商無果后,南京市龍鳳玫瑰園小區的14戶業主決定將燃氣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承擔電池更換費用并停止“斷電就停氣”的做法。
“燃氣公司講南京市有190萬智能燃氣表用戶,就算每戶每年的電池費10塊錢,那就是1900萬元。”在業主薛先生看來,這場由“4節電池”引發的官司,背后牽動著數百萬市民的權益。
換上智能表后,他們陸續遭遇突然停氣
“稀里糊涂就換了表。”居住在南京市鳳凰西街龍鳳玫瑰園小區的劉先生這樣評價自家的換表經過。
他記得,南京港華燃氣有限公司(下文稱“港華燃氣”)幾年前就開始在小區展開換表工作,分批將傳統的機械式燃氣表更換為新型智能燃氣表。
2022年2月26日,港華燃氣的工作人員來到劉先生家換表。“以前我們用的都是機械表,不需要連接電源,每兩個月有人上門抄表。我詢問為什么要換表,工作人員說,換了表就不用人工抄表了。”劉先生回憶。
當天換表結束后,工作人員向他提供了《燃氣表改造工作單》和《民用智能燃氣表更換告客戶書》。劉先生說,整個過程中,工作人員并未告知他新更換的智能燃氣表需要依靠電池工作。海報新聞記者看到了上述兩份紙質文件,其中提到智能燃氣表具有智能遠程抄表、在線充值繳費、安全監控、故障報警等諸多功能,但未提到電池相關內容。《民用智能燃氣表更換告客戶書》中提到,《智能表用戶手冊》已發放,但劉先生明確表示從未收到該手冊。
換表后,港華燃氣方面交給劉先生的《民用智能燃氣表更換告客戶書》
同小區的薛先生則表示,他未收到任何紙質文件。2023年10月,港華燃氣工作人員上門給薛先生家更換了智能燃氣表。薛先生回憶,更換燃氣表的過程中,工作人員檢測了燃氣是否泄漏,登記了舊表讀數,還向用戶確認了新表讀數歸零,但未告知智能燃氣表后續需要自費更換電池,以及如何換電池等內容。
“實際上,他們來安裝智能燃氣表的時候,設備里面自帶著4節5號電池,當時是正常運行的,我們并不知道將來要自己換電池。”薛先生說,換表之后,智能燃氣表在玫瑰園小區用戶們的家中正常運行,抄表員也不再上門抄表。
然而,換表大約大半年后,部分智能燃氣表開始“停擺”。
2023年7月19日,劉先生家的燃氣突然停了。“當時我們在做午飯,好不容易聯系到燃氣抄表員,才知道是燃氣表的電池沒電了。我購買了同款的電池,自己安上的。”半年后,2024年1月14日凌晨,劉先生和妻子在睡夢中被凍醒,發現燃氣又停了,家里靠燒氣供暖,屋內冰涼。熬到早上7點多,劉先生撥打港華燃氣客服電話詢問原因。“客服給我轉了三個部門,沒有一個人上門查看,最后發短信告訴我,說是因為電池沒電斷氣了。”這次,劉先生購買了某大品牌電池,再次給燃氣表“續命”。
龍鳳玫瑰園小區居民家中更換的智能燃氣表
薛先生也遭遇了同樣的苦惱。“換上新表,反而給我添了麻煩。以前我們家很少用5號電池,現在家里得常備。而且這個燃氣表電池沒電前也沒有提示,燃氣說停就停,毫無預兆,搞得我們都很焦慮。”
“燃氣表屬于燃氣公司,換電池的錢憑什么讓用戶掏?”
“換上智能表后,我后悔死了。除了方便了燃氣公司,我們用戶沒感受到任何便利,反而可能遭遇突然停氣。”劉先生說,他和妻子年紀大了,腿腳遠不如年輕人靈活,家中燃氣表被安裝在柜子深處,換一次電池對于夫妻倆來說十分費勁。
自從“沒電就斷氣”的情況陸續發生后,玫瑰園小區住戶群里關于智能燃氣表的討論就沒斷過。多數人認為,燃氣公司服務不到位,更換燃氣表電池的費用不該由用戶出。
該小區的住戶群不止一個,每個群有四五百人。大家在小區生活中遇到“遛狗不牽繩”“亂停亂放”等問題,都會發在群里,問題通常很快就能解決。這一次,陸續有住戶給港華燃氣打電話,反映燃氣表電池費用的問題,港華燃氣則以《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項中“燃氣用戶應當提供燃氣計量表用電源”為由,堅稱應由用戶承擔更換電池的費用。
《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項
對于這個解釋,住戶們并不認可。
“問題的核心,就在于對‘提供’這個詞的理解。”薛先生指出,燃氣公司方面認為“提供”就意味著用戶需要“免費提供”,但薛先生等住戶認為,這是燃氣公司單方面的曲解。
“我查了《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提供’本身是一個中性詞,并不天然包含‘有償’或‘無償’的屬性。”薛先生舉了個例子,《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中提到“燃氣經營者應當提供上門安全檢查的免費服務”,就明確加上了“免費”二字。“這說明《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的用詞是非常嚴謹的,該免費時會寫明,沒寫明的就不能隨意解釋為免費。”
薛先生、劉先生等業主通過撥打市民熱線、寫信等方式,多次反映問題。隨后,居民代表及公益律師、港華燃氣代表及律師,在街道辦工作人員、區政協委員、社區民警等的見證下,于2025年7月進行了協商。
參會的薛先生回憶,協商會上,港華燃氣仍然拿《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說事兒,堅稱“燃氣用戶應當提供電源”就是指免費提供電池。此外,港華燃氣還提出了兩點現實困難:一是全市有190萬燃氣用戶,公司無力提供頻繁上門換電池的服務;二是若公司承擔更換電池的費用,成本巨大,可能導致向用戶收取的燃氣價格上漲。
對于上述理由,薛先生堅決反對。“上海市的燃氣用戶規模更大,也是使用智能燃氣表,但上海燃氣公司能做到上門免費更換電池,不會因電池沒電而突然停氣給用戶添麻煩,也無需用戶承擔更換電池的費用。南京燃氣用戶更少,為什么就做不到?”
“說漲價就是唬人。”薛先生認為,燃氣公司推廣智能表,節省了大量抄表人力,提高了管理效率,還避免了用戶大量欠費,換表的受益者主要是燃氣公司。“燃氣公司不去計算省下來的這么多成本,卻要跟我們算換電池增加的成本。況且氣價調整需經過嚴格的聽證和審批程序,他說漲價就漲價?”
與薛先生、劉先生等人的較真相比,也有部分燃氣用戶認為每年換電池也就花費十幾元錢,不算啥,沒必要和燃氣公司計較。
劉先生告訴海報新聞記者,他家僅每年冬季三個月的燃氣費就超過3600元,更換電池的花費還不及這筆費用的零頭,但問題的關鍵不是錢多錢少,“這就不是錢的事兒!法律規定該誰出就是誰出。”
律師:十幾元電池費背后,是公用事業企業的責任邊界
談判不成,加之燃氣公司“堅決不掏錢”的態度,促使小區部分住戶下定決心:花錢請律師起訴港華燃氣,通過法律途徑明確燃氣表更換電池的費用到底該由誰來掏。
最初,小區里有25戶業主表示愿意起訴港華燃氣,但由于部分業主外出,最終簽字委托律師代理起訴的共有14戶。
北京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在接到薛先生的咨詢后,決定無償代理此案。該律所股權高級合伙人、監事會副主任吳宇律師表示:“這起看似標的額僅二十余元的個案,實際上關乎190萬戶智能燃氣表用戶權益,關乎消費者知情權與公平交易權,以及公用事業企業的責任邊界。這背后的法律問題非常值得討論。”
他指出,燃氣公司單方面將機械表更換為智能表,并未就電池更換責任及可能產生的費用向用戶進行明確告知,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權,當存在機械表和智能表兩種計量方式時,用戶理應有權在充分知情的基礎上進行選擇,而非被強制更換智能表并承擔新增成本。
由于14份起訴狀的內容一致,法院暫收了薛先生的起訴狀。2025年初,該案在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法院立案。11月17日,案件首次開庭審理。
薛先生方訴求:港華燃氣支付薛先生已經產生的兩次更換智能燃氣表電池費23.8元;港華燃氣承擔起訴日后智能燃氣表電池更換全部費用,且不得在電池電量耗盡后采取停氣措施;港華燃氣承擔本案一切訴訟費用。港華燃氣代理律師則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燃氣表應當是屬于港華燃氣公司的,因此產生的相關附隨的費用,包括維修、定期巡檢和更換電池的費用,應當由物的所有者,也就是燃氣公司承擔。”吳宇認為。
“我們不是胡攪蠻纏,是有充分法律依據的。如果一審敗訴,我們會繼續上訴維權。我們尊重法律,堅信法院會依法公正判決。”薛先生說,“有時候法律不會自動保護我們的權益,需要我們主動去使用。”
那么,實際生活中,智能燃氣表的電池更換及費用是誰在承擔?記者調查發現,不同城市的燃氣公司的處理方式并不統一。
北京燃氣官方客服表示,用戶可自行更換電池,若有需求,公司也可安排工作人員攜帶電池上門免費更換。
上海燃氣官方客服則稱,用戶不可自行操作,智能燃氣表電池電力不足后,工作人員會上門免費更換。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目前雖無直接法條,但電池安裝屬于燃氣表維護范疇。《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明確,居民用戶燃氣計量表及表前設施由燃氣經營者負責維護、更新,智能燃氣表電池屬計量表運行必需配套部件,理應由港華燃氣承擔相關費用。而《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規定,燃氣經營者非因施工、檢修等法定事由,不得擅自停氣,且需提前通知用戶。港華燃氣電池沒電即停氣的做法,違反該規定。
《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這個問題是全國公用事業的共性痛點。根據法理,燃氣表更換電池的費用應該納入到維護費用中,而不是讓用戶承擔。判決結果會進一步明確燃氣公司作為設備產權人和受益方的維護責任,防止公用企業隨意轉嫁運營成本。”付建說。
雖然案件還未判決,不過,智能燃氣表電池電量耗盡即停氣的情況已開始改善。11月28日,海報新聞記者致電南京港華燃氣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燃氣表及表前管道歸屬燃氣公司,目前燃氣表電池仍由用戶自行更換,對于部分用戶反映的停氣問題,公司已上線電池電量不足提醒功能。“需要用戶在我們的微信公眾號綁定戶號,燃氣表電量耗盡前24小時,公眾號會發送通知提醒。用戶也可以自行撥打燃氣公司客服電話,查詢電池余量。”工作人員介紹。
據了解,龍鳳玫瑰園小區目前約有700戶住戶,眼下還有幾十戶業主拒絕更換智能燃氣表。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告訴海報新聞記者,今年國慶節前,物業拒絕了港華燃氣方進小區勸說這部分用戶換表的要求,“要等薛先生的官司結果出來后,再讓業主決定到底換不換表。”
責編:樊思思
審核:田連鋒
責編:田連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