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曾任平面模特兒的陳姓男子,曾因和15歲的中學女生長期有親密關系,被判刑8個月、緩刑3年,但在緩刑期間,結婚前夕,他又和另一位14歲的少女發生關系,法官認為他犯行不改,判他8個月徒刑定讞,并評估是否要接受強制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