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明確,在餐飲行業當中,包括“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等規定,都屬于“霸王條款”。下個月的3月15號,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正式實施,里面就有這些規定。大家伙再去酒店吃飯,就能理直氣壯,對霸王條款說不了。那么,在咱們身邊的酒店里,這樣的霸王,多不多呢?咱們先來看看記者的調查。
【正文】 上午,記者以預訂10人包間的名義,首先來到了濟南經十路上的一家高檔酒店。
【同期聲】酒店工作人員
您可以自己點餐
酒水可以自帶
飲料也可以自帶
沒有開瓶費什么的吧
什么都沒有這邊費用
【正文】不過,在濟南花園路上的另一家餐館,情況卻截然不同。
【同期聲】酒店工作人員
不讓自帶酒水
公司有規定
啤酒也不行嗎
不能自帶
【正文】不過酒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喝的少,倒是可以把一瓶白酒放包里帶進來。此外,這間10人標準的包間,還有最低消費六百元。記者提出,最高法已經明確,酒店不能禁止顧客自帶酒水,也不能對包間設立最低消費。不過,對于最高法的規定,這名工作人員卻不以為然。
【同期聲】酒店工作人員
現在是法律規定了
但是現在人均消費水平
擺在這里
再說酒水咱店里都有
【正文】隨后,記者又來到了位于濟南和平路上的一家酒店。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包間沒有最低消費限制,但花銷不能太低。
【同期聲】酒店工作人員
您在包間點菜的話
你點個一百二百的
肯定說不過去
【正文】一上午的時間,記者隨機走訪了濟南市區內的6家酒店,只有第一家明確表示,沒有任何限制自帶酒水和設置包間最低消費的規定。